公共建筑優先采用鋼結構,深圳鹽田區大力促進綠色建筑與裝配式建筑發展
為了促進廣東鹽田區綠色建筑與裝配式建筑高質量發展,實現規劃發展目標,依據《深圳經濟特區綠色建筑條例》等印發深圳《鹽田區綠色建筑與裝配式建筑促進辦法》。本區內,符合條件的新建超高層建筑,按照《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應急管理部關于加強超高層建筑規劃建設管理的通知》要求,綠色建筑水平不得低于三星級標準。新建建筑的建設和運行至少達到綠色建筑評價標準國家二星級的要求;鼓勵既有建筑實施綠色化改造,達到既有建筑綠色改造評價標準一星級。本行政區域內新建民用建筑、工業建筑(研發用房、產業用房等)項目原則上全部采用裝配式建筑方式進行規劃、建設,并通過裝配式建筑設計階段技術認定或滿足深圳市裝配式建筑的相關要求,且須通過竣工驗收認定或完成裝配式建筑竣工階段評分。政府投資和國有資金投資建設的保障性住房應采用裝配式裝修,原則上采用主體結構與設備管線分離系統,重點推廣集成廚房、整體衛浴、集成墻板等裝配式裝修技術。鼓勵學校、醫院等公共建筑優先采用鋼結構或組合結構。